因為台灣目前並沒有跟蹤騷擾的相關刑罰,無法可管,騷擾與被騷擾雙方,如果沒有婚姻或交往的事實,被騷擾者又不能申請保護令,使得近年來由跟蹤騷擾衍生出的社會事件屢見不鮮。2014年張彥文當街砍殺女友、2013年歌手蕭敬騰遭跟蹤潑糞,制定《跟蹤騷擾防治法》刻不容緩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記者:「動不動一直跟蹤,你知道這樣跟蹤狂嗎?」

被害人黃姓女子:「大家都覺得報警就可以處理,其實貸款實際報警之後,警察是沒有辦法處理的,壓力是非常大的。」

信用貸款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8人有1人被跟蹤-立委推-跟蹤騷擾防制法-054530252.html

8人有1人被跟蹤 立委推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

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:「我們基金會的調查裡面,我們發現對年輕的族群,特車貸別是嚴重的威脅,我們看到16~24歲年輕女孩當中,每8位就會有1位遭到跟蹤騷擾,跟蹤騷擾是個真實的犯罪,它不只是騷擾,不只是跟蹤。」

立委(國)吳志揚:「當公權力沒有辦法,即時有效適時個人信貸的介入的時候,很可能最後演變成,殘暴的攻擊或兇殺事件。」

有鑑於此,立委吳志揚和現代婦女基金會舉辦公聽會,訴求推動《跟蹤騷擾防治法》,草案內容包含明定跟蹤騷擾為犯罪行為、行政罰與刑罰雙軌制等5大重點,希望以具體規範達到即時保護和刑事究責的效果。(民視新聞陳尹柔、呂炯緯台北報導)

黃姓女子被妹妹前男友騷擾跟蹤長達6年,每天在住家樓下站債務協商崗,被害人不斷搬家、換工作,到現在還沒真正擺脫對方的糾纏,談起這件事,被害人不禁聲淚俱下。

還記得2015年,有一名黃姓女子被妹妹的前男友,跟蹤騷擾長達6年的事件嗎?近年來,類似的跟蹤騷擾事件屢見不鮮,現代婦女基金會統計,台灣16~24歲女性,每8人就有1人有被跟蹤騷擾的經驗,但卻無法可管,立委與基金會主張推動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,保障婦女的人身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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